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悍明第二章 遇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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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行人都在客栈休息,可是顾振华翻来覆去,根本就睡不着,通过聊天,他终于搞清楚了状况。

    贺忠厚是成国公朱纯臣的账房先生,他本来是去山西,处理账目。结果这时候李自成已经在西安称帝,大顺军向着山西席卷而来,他们才慌慌忙忙的回京,结果在半路上遇到了自己。

    而且顾振华还从陆勇口中得知,原本贺忠厚有个儿子名叫贺方,是国公府的护卫,在崇祯九年的时候,鞑子入关抢掠,他们在天津和鞑子撞在了一起。

    贺方当时带着几个护卫拼死力战,陆勇带着老头贺忠厚,还有其他人得以逃出了虎口。等到三天之后,他们再回去的时候,只找到了几具烧焦的尸体。

    顾振华的身量和贺方极为相似,又是被陨石砸中,浑身黑漆漆的,勾起了贺忠厚的记忆,因此才不顾一切的把他给救了。

    弄清楚了前因后果,顾振华只觉得仿佛三九天掉到了冰窟窿之中,他读过史书,眼下距离李自成打进北京,只有不到一个月了,距离满清入关也还不到两个月。

    只有这点时间,自己能做什么啊,哪怕早一年半载,说不定还有希望,可是都到了这个地步,还能改变什么?难道老天爷让自己到了这个时代,就是为了见证历史的悲剧么!

    除了甲申之变,还有更现实的威胁,贺忠厚和陆勇都是成国公府上的人。放在平时,这绝对是一条粗大的毛腿,值得不顾一切的抱上去。可是现在就不同了,顾振华清楚的记得李自成打进了北京之后,朱纯臣做为勋贵的代表,直接被砍头了。

    本来就是末世,又沾上了一个倒霉蛋,这等于是给死刑上了双保险啊,想不死都难了!

    顾振华哪还有心思睡觉啊,他索性坐了起来,绞尽脑汁的想着出路,大明朝不用想了,李自成的大顺也肯定不顺,至于满清,一想到耻辱的猪尾巴,顾振华只会恶心!

    而且就算是昧着良心给满清做事,也没有好下场,就拿洪承畴来说,那么孝顺,最后还是落到了“贰臣传”里头,给满清当狗,还被主人啐了一口痰。

    想来想去,似乎只有一个出路,那就是南明!满清入关并没有立刻就占领整个中国,东南和西南的军民还在奋死抗敌,战火一直烧到了康熙年间,前后持续了几十年。

    如果投靠南明,凭着自己的本事,拉起一支队伍,和满清对着干,能打赢最好,如果不能赢,就远遁海外,总之不能屈膝当奴才。

    提到组织队伍,训练军队,顾振华还是有些信心的,他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入伍了,在军队里头足足呆了五年,后来因为和上级发生了冲突,才毅然离开军队,靠着自己的努力,创立了地产公司,不到五年时间,身价暴涨到几十个亿。

    想到曾经的威风,顾振华也露出了一丝得意之色,狼走遍天下吃肉,狗走遍天下吃屎!自己是个人物,就没有理由混不下去,一帮没开化的野人也想和自己斗,简直是痴心妄想。

    顾振华不断的给自己打气,越想就越有信心,不过要想实现这些长远计划,最要紧的就是先保住脑袋,不然只会落得出师未捷身先死。

    现在回京城,风险太大了,李自成兜着屁股就会杀过来,最好的选择就是即刻南下,离是非之地越远越好。

    当然最好能拉上贺忠厚和陆勇他们,一来这些人救了自己,绝对不能让他们出危险,二来人生地不熟,要是能拉拢几个人和自己一起跑,也就有了班底,顾振华的心里头渐渐有了计划。

    胡思乱想了一夜,东方刚刚露出一丝曙光。啪啪啪……敲门声传来,顾振华急忙去开门,门口站得正是老头贺忠厚,手里头还捧着一身褐色的衣服。


    老头一见顾振华,就笑着说道:“都怪老汉粗心了,也忘了给你准备衣服,这件是陆勇的,你要是不嫌弃,就赶快换上吧。”

    顾振华这时候才注意到自己的衣服,原本精致的手工西装,早就被熏得漆黑,根本就辨不清本来的面目,有些地方甚至露肉了。也幸亏如此,贺忠厚他们才没有注意到他的奇装异服。

    “多谢老先生,让您费心了。”

    “别老先生,老先生的,要是不见外,你也管我叫六叔吧,听着也顺耳。”

    “是,多谢六叔。”

    顾振华接过了衣服,急匆匆的回到了房间里头,将原本的破烂衣服撕扯下来。可是就在他换衣服的时候,突然感到了一丝怪异,明明衣服都被烧坏了,但是皮肉却一点伤痕没有,而且浑身的肌肉更加饱满结实。胳膊粗了一大圈,胸肌也更明显,整齐的八块腹肌更是堪比健美冠军。在往下面看,比起原来更大更长,顾振华顿时眼前一亮,看来穿越也不是没有好处。

    最起码身体更年轻,更有活力,幸福也更有保证。不过要想享受好日子,还是先要摆脱眼前的险境,保不住小命,什么都是扯淡!

    顾振华匆匆忙忙的换好了衣服,原本的破烂衣服都团在了一起,就准备扔掉。可是顾振华又犹豫了一下,急匆匆的翻了翻衣服口袋,果不其然,从里头找出了一支钢笔,两版抗生素,几片止疼药,一个指南针,外加半包烟。

    顾振华全都小心翼翼的塞到了怀里,别看这些玩意在后世不起眼,可是放到了明末,搞不好就是救命的东西,尤其是药品,更是万金不换。

    顾振华又急忙翻了翻,生怕落下有用的东西,果然在裤管又发现了一把军用匕首,这还是在当兵的时候,得到的奖品,一个团只有三个人得到,用的是最好的合金钢,锐利无比,顾振华也格外的喜欢。

    “老伙计,以往没机会上战场,只怕这次就有饱饮鲜血的机会!”顾振华将匕首绑在了小腿上,又蹲下身体试了试,确保能用最快的时间拔出来。

    一切都收藏好了,剩下的破烂衣服也没有什么价值了,顾振华毫不犹豫的扔掉。等他到了外面,陆勇他们早就准备了好了,就要出发。

    “振华,你会骑马不?”

    “会,不过不怎么精通。”

    陆勇满不在乎的说道:“会骑就行了,咱们要赶快走。”

    说着话,陆勇一指旁边的一匹大青马:“说了也巧了,没想到这个小镇还能碰到马贩子,这匹马有点野性,也不知道振华你能不能降服,要是不成,你就骑我的马吧,这匹青马交给我。”

    “陆大哥,老爷们,就不能说不成!”

    顾振华几步走到了马的旁边,趁着战马不注意,一手按住马鞍,一脚踩住马镫,飞身稳坐在了马背上,动作一气呵成,没有一丝的停滞犹豫。

    陆勇可是行家,顿时就拍手叫好了,其他人也都跟着露出了赞许的神色。其实陆勇交给顾振华一匹新马,也是有自己的打算,为的就是试探一下顾振华的本事。兵荒马乱,随时能掉脑袋的时候,谁也没有心思救一个废物点心。别看顾振华和贺方长得很像,如果一旦因为他,拖累了其他人,陆勇也没有办法交代。

    现在一看顾振华骑术不错,陆勇也非常满意,翻身

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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